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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档案工作奖惩办法

日期:2020-09-04

中北大学档案工作奖惩办法

按照国家档案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要有严格的奖惩制度或措施,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做到奖惩兑现的要求,特制订档案工作奖惩办法。

一、适合范围:

档案馆专(兼)职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文书、科研、基建、财会和声像等档案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均属考评奖惩范围。

二、奖励办法:

1.    档案管理工作考评成绩与学校年终考核挂钩,每年进行一次,设优、良、合格。

2.   奖励金(品)数额内容视具体拨款而定。

3.   考评工作由档案馆提出预选名单,由档案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

三、参奖条件:

1.   岗位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2.   注意平时对应归资料的收集、整理,认真做好本部门形成的各种载体文件、资料的登记、归类,使文书处理规范、预立卷材料系统完整、排列规范有序。

3.   年终归档及时,部门归档率为100%

四、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   不重视档案工作,造成档案管理混乱,档案归档率、完整率均未达到要求者。

2.   违反档案管理有关条例,造成严重后果者。

    凡考评不合格者,将依据学校有关业务考核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中北大学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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