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档案工作奖惩办法
按照国家档案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要有严格的奖惩制度或措施,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做到奖惩兑现”的要求,特制订档案工作奖惩办法。
一、适合范围:
档案馆专(兼)职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文书、科研、基建、财会和声像等档案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均属考评奖惩范围。
二、奖励办法:
1. 档案管理工作考评成绩与学校年终考核挂钩,每年进行一次,设优、良、合格。
2. 奖励金(品)数额内容视具体拨款而定。
3. 考评工作由档案馆提出预选名单,由档案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
三、参奖条件:
1. 岗位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2. 注意平时对应归资料的收集、整理,认真做好本部门形成的各种载体文件、资料的登记、归类,使文书处理规范、预立卷材料系统完整、排列规范有序。
3. 年终归档及时,部门归档率为100%。
四、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 不重视档案工作,造成档案管理混乱,档案归档率、完整率均未达到要求者。
2. 违反档案管理有关条例,造成严重后果者。
凡考评不合格者,将依据学校有关业务考核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中北大学档案馆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