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各院、处、室、科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事务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都要完整、准确、系统地归档保存。
2.实行部门、课题组立卷归档。立卷人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根据案卷类目加以系统整理,经档案馆指导立卷,编排页号或件号填写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人检查后进行装订,最后向档案馆移交。
3.全校性、综合性的文件材料由校办负责立卷归档。其余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相应门类的立卷归档。两个以上部门协作项目,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
4.归档时间统一规定为:
行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在次年六月底以前归档 。
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三月六日前归档。
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
实物类档案以及上级规定应及时归档的档案,随时可以归档。
5.档案移交要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总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6.能否按时立卷归档作为年终考核干部工作实绩的内容。
中北大学档案馆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