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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档案工作责任制

日期:2022-05-30

中北大学档案工作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围绕档案工作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执行责任的落实,完善档案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制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档案部门及工作人员、业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北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一、中北大学档案工作总则

1.学校在招生、教学、科研、管理及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与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和原始材料均属学校档案。

2.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维护学校发展历史的一项科学文化事业,它在一定程度上是衡量学校管理水平的标志。

3.学校设立档案馆,统管全校各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档案馆根据需要,在馆内设立相应的科室,负责全校各类档案的接收、管理和开发利用。情况特殊的单位,设立档案分室,实行分级管理。全校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接受档案馆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4.档案工作应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 做到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同步”;即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管理制度,纳入学校各级领导及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内,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并在人员、经费、库房、设备等方面给予保证。

5.学校档案工作由中北大学校长直接领导,并委派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并成立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开展档案工作的重要机构和网络体系,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学校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及相关归档单位行政负责人任委员并分管本单位档案工作。各档案归档单位须配备1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6.学校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在人员、经费、库房、设备等方面给予保证。

7.加强学校对档案工作科学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学校师生和社会的需要。

二、学校档案工作的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山西省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3.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学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4.研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三、学校档案工作分管校领导职责

1.协助校长负责全校档案工作,制定实施学校档案工作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决定。

2.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档案馆和全校各单位的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全校档案工作,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听取学校档案部门工作汇报,将档案工作计划、任务等列入学校议事日程。

4.审批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文件。

四、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审查学校档案工作规划、计划、总结。

2.审定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研究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的重大事项。

4.检查、督促学校及各单位档案工作执行情况,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与评估。

五、学校档案馆馆长职责

1.在学校档案工作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档案馆工作,负责档案馆工作职责的全面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北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中北大学档案管理制度汇编》,负责贯彻落实。

3.负责对学校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全校档案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推进。

4.负责组织领导学校各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5.负责组织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编研、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6.负责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拓展档案服务功能,畅通服务渠道,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7.负责开展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利用档案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9.负责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0.负责学校档案馆安全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事宜。

六、档案馆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维护涉密档案的安全。

2.根据分工范围,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分类、编目、排架、保管、统计、利用等业务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部门或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负责对各单位所移交档案按规定要求审查核实。

5.负责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做好库房温、湿度的检查记录。最大限度地延长馆藏档案寿命。

6.编制馆藏档案存放索引和各种检索工具,快速准确提取档案为利用服务。

7.积极参加档案学术研究、工作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为学校各项工作及社会利用档案史料服务。

8.按时完成档案报表的编制,统计和上报,按规定做好有关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9.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学校各归档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2.布置本单位档案工作,组织制订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把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3.加强与学校档案馆联系,共同做好档案业务的指导、检查。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立卷归档工作。

八、 学校各归档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积累、保管、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主动接受学校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档案立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号准确,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按时完成归档任务。

3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4.负责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九、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中北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